現在,我決定跟你們分享了!

請明白我現在的焦慮~

 

先是人物介紹

阿姨:老闆娘(中國人,但移民到澳洲了)

叔叔:老闆(中國人,但移民到澳洲了)

riscky:咖啡吧台手,他們唯一的兒子

kathryn:店經理,riscky的未婚妻,阿姨叔叔們的準媳婦

 

問題是這樣的...

他們決定將店交給我,希望我能管理好這家店

今天我學了很多關於供貨商/訂單/錢箱

本身也是餐飲的,所以當他們將這些重責大任一一向我解釋時...

代表著 [交接]

然後肩膀有點重重的...

 

由於...

阿姨/叔叔下星期三要回大陸過新年(for 3 months)

kathryn一月初要回馬來西亞準備婚禮,順便看看父母

kathryn&riscky的婚禮在明年二月舉行

 

困擾的是...

回溯至面試當天,我回答了 "是的,我是working holiday,約到明年九月"

 

實情是...

我是觀光簽,期效三個月,一月九號就得返台了

 

然而...

來這的目的是:放鬆的生活,走晃咖啡廳,回台灣衝刺馬不停蹄賺錢工作

現在節骨眼是:忙碌的賺錢(稍稍在馬不停蹄了)在咖啡廳工作(阿姨還說從下星期起,我的班會變多)

但事後想想,這是不是一趟到墨爾本的目的及初衷呢?

 

如果不是,要如何向他們開口?應該要及早講清楚吧?這樣才不致對他們造成嚴重傷害

如果是,要延後回家嗎?需要回去辦一年的打工簽再回來嗎?

 

 

我該怎麼辦??好無奈~       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o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