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,我決定跟你們分享了!
請明白我現在的焦慮~
先是人物介紹
阿姨:老闆娘(中國人,但移民到澳洲了)
叔叔:老闆(中國人,但移民到澳洲了)
riscky:咖啡吧台手,他們唯一的兒子
kathryn:店經理,riscky的未婚妻,阿姨叔叔們的準媳婦
問題是這樣的...
他們決定將店交給我,希望我能管理好這家店
今天我學了很多關於供貨商/訂單/錢箱
本身也是餐飲的,所以當他們將這些重責大任一一向我解釋時...
代表著 [交接]
然後肩膀有點重重的...
由於...
阿姨/叔叔下星期三要回大陸過新年(for 3 months)
kathryn一月初要回馬來西亞準備婚禮,順便看看父母
kathryn&riscky的婚禮在明年二月舉行
困擾的是...
回溯至面試當天,我回答了 "是的,我是working holiday,約到明年九月"
實情是...
我是觀光簽,期效三個月,一月九號就得返台了
然而...
來這的目的是:放鬆的生活,走晃咖啡廳,回台灣衝刺馬不停蹄賺錢工作
現在節骨眼是:忙碌的賺錢(稍稍在馬不停蹄了)在咖啡廳工作(阿姨還說從下星期起,我的班會變多)
但事後想想,這是不是一趟到墨爾本的目的及初衷呢?
如果不是,要如何向他們開口?應該要及早講清楚吧?這樣才不致對他們造成嚴重傷害
如果是,要延後回家嗎?需要回去辦一年的打工簽再回來嗎?
我該怎麼辦??好無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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